注意了!注意了!
交警年底又有大动作!
全城严查!不想挨野的赶紧看!
为了贯彻落实10月26日全国冬季交通管理重点工作视频会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安保维稳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在全区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百日行动。
行动时间:
2018年10月26日起
至2019年2月4日(大年三十)
行动措施:
(一)持续排查清理源头隐患
组织警力深入排查、汇总、梳理、公布各地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路段、国省道交叉路口、农村公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深入推进打击假牌套牌假证专项行动
加强对跨地市、跨县区假牌套牌嫌疑车辆的分析研判,实现精准打击;加强对信息发布平台的监测,收集买卖假牌假证线索;协调相关部门对网络买卖假牌假证线索落地核查。
(三)深入推进酒驾醉酒毒驾(3+N)专项整治行动
结合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特别是西方圣诞节、元旦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整治酒驾醉驾毒驾第三阶段专项行动。即从2018年11月14日至2019年1月3日,为期1个半月。其中,星期五至星期日为全区周末夜查统一行动日,圣诞、元旦等节假日为全区统一行动日。
(四)全面开展公路行车秩序严管行动
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面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登记,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管控。同时继续组织开展高速公路整治区域联动,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严重违法行为。
(五)严密组织开展超限超载治理“百吨王”专项行动
从11月1日至12月30日,开展为期2个月超限超载治理百吨王专项行动,推动落实超限超载治理“八个一律”执法管理要求,即:
一是货运车辆加高墙板,一律拆除;
二是运输单位的车辆1年内有2次超限超载运输的,一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是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一律吊销车辆营运证;
四是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一律责令停止营业性运输;
五是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一律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六是允许超限车辆出站的货运场所经营者,一律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是阻碍治理超载超限货运车辆的相关人员,一律依法拘留;
八是对因超限超载发生事故,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路桥梁垮塌等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农村面包车、三轮摩托车治理统一行动
针对学生上下学、施工人员集中运送、农村赶集赶圩、婚丧嫁娶等重点时段,联合交通、教育、农机等部门,不定期开展农村面包车、三轮摩托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七、加强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管理
提前预判,协调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企业暂停受影响班线,引导公众减少恶劣天气期间出行。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加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交通事故的曝光力度。
元旦就快到了,春节也不远了
广大的司机朋友们
依法行驶,安全出行
过个好节!